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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扎紧“控辍保学”制度篱笆|香坊区检察院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

时间:2023-08-03

来源:第七检察部

作者:王红

编辑:刘梓诺

录入:刘梓诺

审核:李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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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召开香坊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席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预防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事情要从近日办理的一起李某某强奸案件说起。当时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审查时发现,案发时李某某年龄为14周岁,是义务教育阶段应当在校的初中生。可实际上,他却经常逃学、不在校,沾染上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触犯法律底线,最终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二年。虽然只是个案现象,但香坊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对近五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在详细排查了义务教育阶段少年儿童应当在校而实际不在校、失学、辍学情况后,整理出辖区内“控辍保学”相关线索。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决定召开香坊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席会议。

会上,观看了香坊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香馨工作室”出品的《以法为器,以爱为翼,为青少年撑起成长的蓝天》法治宣传片。房丽艳副检察长从“提升‘控辍保学’的思想认识”、“依法控辍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形成推动‘控辍保学’的整体合力”三个方面介绍了香坊区检察院在“控辍保学”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与会各方代表就《香坊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磋商座谈交流。


香坊区教育局代表表示,我区一直严格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一生一号,人籍一致。针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重点监测的群体,责成学校实地踏查,面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制定“一生一案”劝导方案。对于“临界预防”的学生,通过跟踪督促、帮教矫正等手段,将歧途中孩子引回正轨,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区公安局代表表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一直配合密切,今年已经深入辖区内旅馆、宾馆、酒店开展了落实强制报告监督检查活动。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各类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清除容易造成学生辍学的因素,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共青团香坊区委员会代表表示,青年讲师团是团委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的一项有力举措。我们要发挥好青年讲师团作用,让讲师团成员走进学校、社区、家庭,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控辍保学”的政策方针和法律规定,让家长支持学生上学,引导学生自愿上学。

与会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房丽艳副检察长表示会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香坊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各成员部门对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人员的信息进行收集、比对、综合分析,精准掌握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动态,对存在失学、辍学隐患的,及时发出预警,并提出对应方案。希望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做好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失学、辍学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我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不断完善“控辍保学”信息共享、联合协作工作机制,从依法控辍、安全控辍、情感控辍等方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不断加强与教育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合作,以检察司法保护助推其他“五大保护”落地落实,让孩子在教育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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