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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职尽责中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香坊区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

时间:2022-09-16

来源:政治部

作者:刘梓诺

编辑:刘梓诺

录入:刘梓诺

审核:李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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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下午,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月荣主持,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根本指南。作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总规范、总遵循,《条例》是我们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为我们党领导政法工作、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政治保障、法治保障和制度保障。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其内容,用实际行动践行其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新时代香坊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为进一步把学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林月荣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政法工作之魂,是政法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的理念,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更加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使命任务、历史方位、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更加深刻把握“检察工作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做到学深悟透、笃行做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确保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项主题。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把握“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这条主线。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检察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要把握政法工作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这个总纲。坚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刻把握政法工作的职责界定。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要把握创新完善的一系列政法工作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制度,决策和执行是党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把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实践,突出检察工作的主线、主题、主攻方向,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统筹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三位一体”学习机制,分层次组织谋划主题活动进行拓展学习,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学深悟透《条例》精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带动检察全局工作;既要统筹“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与“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又要与“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香坊、法治香坊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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