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检察机关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
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560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86件。其中,省院记录报告27件,市分院记录报告441件,基层院记录报告3092件,分别占比0.76%、12.39%、86.85%。
从记录报告的数量看,1月共记录报告1270件,2月共记录报告1165件,3月共记录报告1125件。
从记录报告的内容看,涉及司法办案3205件、干部选拔任用153件、项目安排83件、工程建设25件、监督执纪94件。
从记录报告的行为情形看,绝大多数为向检察人员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进展,包括了解案事件进展3037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189件、监督依法办案169件,共占比95.37%。
从记录报告的对象看,非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3489件,占比98.00%;检察机关人员被记录报告71件,占比2.00%。
从“零报告”情况看,全省各级院无3个月均为“零报告”情况。